概 述
1、项目由来
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原潍坊汇源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创建于1997年8月,是山东省昌乐县一家民营私有企业,位于潍坊市昌乐县昌盛街1567号。公司主要以玉米为原料生产食用酒精和以木薯、薯干和玉米为原料生产柠檬酸产品,经过多年不断改扩建和发展壮大,公司目前产能有年产柠檬酸系列产品60万吨,年产酒精系列产品12万吨,年产高纯度食用级液体二氧化碳10万吨,优质饲料40万吨,厂区内主要配套设施有1座自备热电工程和1座环保车间(污水处理站),其中厂内环保车间废水处理能力50000m3/d,自备热电工程目前有3台煤电机组,分别是15mw、12mw、10mw背压机组,配8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还配备了4台汽拖风机,有三台2050nm3/min,一台3000nm3/min。另有两台12mw余热抽凝机组,主要利用公司沼气产生的余热和硫磺制酸产生的余热。自备热电工程除支持厂内用电用汽外,还负责城区南部冬季供暖。
柠檬酸是有机酸中第一大酸,广泛应用于食品、医药、日化等很多领域中,柠檬酸因其广泛的应用范围,使得其在国际市场持续畅销,需求量不断增大。其中食品和饮料的增长幅度较大,另外作为洗涤剂中的助剂的消费量增长也较大,柠檬酸的无毒、无害特性开拓了它在工业中的广泛应用。市场需求量大,增长速度快。因此拟在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新征土地约300亩,建设液化车间、发酵车间、粗提车间、精提车间、重钙车间、高蛋白车间、离交车间、环保车间等152924平方米,购置高压蒸汽喷射液化器、发酵罐、自动压滤机、精密过滤系统、管束干燥机、全自动离交系统、雷蒙机、ic塔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吨柠檬酸(14万吨自用于制备柠檬酸盐)、20万吨柠檬酸糟、25万吨柠檬酸盐的生产规模,并配套建设2台1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他配套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4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本项目类别为“三、食品制造业1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其“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应编制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本项目为柠檬酸制造,因此需编制报告书。为此,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项目组立即组织人员到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与实地调查,收集有关项目基础资料并制定监测计划,委托山东海倍特检测有限公司对区域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40万吨/年精品柠檬酸绿色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
根据《潍坊市昌乐县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选址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符合 “三线一单”要求。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
(1)废气
本项目新建2台16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锅炉各配套建设一套烟气处理系统(低氮燃烧与sncr脱硝工艺 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 布袋除尘器 湿式电除尘器的联合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各通过一根60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灰库、渣库产生的粉尘经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玉米除杂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3套旋风除尘器 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柠檬酸及柠檬酸盐烘干粉尘经6套水力除尘处理后通过6根30高的排气筒排放,柠檬酸槽(饲料)烘干粉尘经3套水力除尘处理后通过3根15高的排气筒排放,碳酸钙粉碎产生的粉尘经3套旋风除尘器 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m高的排气筒,酸解反应时产生的硫酸烟雾通过管道集中后,采用轴流风机抽吸至碱洗吸收塔吸收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收集后引入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污染物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9),氨的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的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3.5kg/h),硫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储罐区硫酸和氯化氢、sncr装置区逸散氨以及污水处理站未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厂房隔离、增加绿化等措施后,据无组织废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厂界无组织硫酸、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相应标准限值。
综上,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果表明,各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均达标,各污染物厂界浓度均达标,项目无组织面源各污染物在厂界外评价区域内均无环境质量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昌乐县昌乐蓝宝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排入丹河,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的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源主要是各类生产设备,其噪声级大致在60~90db(a)之间。对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后,经预测可知,厂界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的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危险废物,委托具有此类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相应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拟建立完善的风险
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力争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低;拟建项目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均在当地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6、致谢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各级环保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设计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监测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项目组
2020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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